12月3日,高中女生琪琪從陸豐望洋河橋上躍下身亡。前一天,因懷疑她偷竊服裝,店主將監控視頻截圖發至微博求人肉搜索。很快,她的個人隱私信息曝光,成為身邊同學朋友指指點票貼點的對象。廣東陸豐警方8日立案偵查後,將服裝店主刑拘。(12月15日《京華時報》)
  花季少女走上絕路,與服裝店店主“求人肉”的做法有多大關聯,如何認定,那要等司法的裁決。不管是出於怎樣的動機,以個人的名義來對他人做“有罪”判斷,並且廣為傳播,肯定違反了法律規有巢氏房屋定。把“人肉搜索”當作唯一選擇,首先反映的是法律意識的缺失,同時也要從中審思“人肉搜索”泛化的社會病竈。
  “人肉搜索”出現之初,目的是為住商不動產了在網絡社區中集合眾多網民的力量,試圖探尋真相。其實,通過“人肉搜索”的辦法,曾經揭露過許多社會醜惡現象,尤其是在網絡反腐等一些伸張社會正義的事件中,“人肉搜索”發揮了超乎想象的功能,由此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社會認可。
  然而,“人肉搜索”的奇效神功,並沒有讓人們更多地註重運用便捷的網絡技術,並且規範自己的行為,卻越來越被無所顧忌地演變成“爆隱私”、“求八卦”的方式,甚至咖啡機於成為有些違法犯罪行為的“馬甲”,使得“人肉搜索”不斷地打上了污名化的烙印。
  究其原因,畢竟“人肉搜索”是眾人參與的群體行為,自然就會出現無法掌控局面的可能,最終導向何固態硬碟方,常常會發生許多變異,與“人肉搜索”發起者的意圖大相徑庭,也未為可知。“人肉搜索”雖然可以動員沉默的大多數積极參与,勇敢發聲,卻阻止不了“眾聲喧嘩”造成的變樣走形,足見“人肉搜索”的雙刃劍特征。
  再者,每當遇到社會不公,義憤填膺卻無計可施,或者個人遭遇不公,無法得以及時排解,還可能要為之付出高昂的社會成本,“人肉搜索”成為理所當然的首選。無可奈何、實用省事的社會心理,成為“人肉搜索”被廣泛使用的基礎。但是,不考慮“人肉搜索”的法律邊界,也隨著網絡上各種輕率舉動而埋下了禍根。
  還有,在眾多實際案例中,一旦無法鎖定“人肉搜索”惡行的始作俑者,面對洶涌的“人肉”浪潮,總是讓人充滿四顧茫然的無力感。法不責眾的尷尬現實,加之人們對社會言路的不暢本來就有怨言,擔心整治“人肉搜索”會殃及其他,於是,情有可原與理該當罰的雙重糾結,使得治理“人肉搜索”的難度大為增加。
  可見,作惡的“人肉搜索”之所以肆意猖獗又屢禁不絕,不是網絡技術的邏輯必然,終究還是法治觀念淡薄,以及社會輿論生態的不完整造成的。而有些假借正義的名號所進行的“人肉搜索”,不過是在發泄個人的情緒,來滿足個人目的,全然不顧是否損害他人和公共利益。揆諸現實,如果讓生命的代價白白付出,那麼“人肉搜索”的惡行還會繼續妄為,社會當對此有所警醒了。
  文/寇軍  (原標題:把“人肉搜索”當唯一選擇的社會病竈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s37jsoah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